輕罪、重罪是很多國家刑法典對犯罪的法定分類,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刑法中則沒有法定分類意義上的輕罪概念和輕罪制度。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範圍很窄,刑法大致相當於國外刑法典規定的“重罪”部分,因此,我國刑法中並沒有國外刑法中“輕罪”的內容。國外“輕罪”處罰的行為,在我國主要是由勞動教養和治安管理進行處罰。在學界過去研究的基礎上,《輕罪制度研究》對建立我國的輕罪制度問題進行了比較繫統的研究,結構上共分為5章,分別圍繞輕罪問題的研究現狀、輕罪制度的價值、建立我國輕罪制度的必要性、建立我國輕罪制度的可行性和輕罪制度的內容進行了分析。《輕罪制度研究》由高長見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