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桂華 著
定 價:39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7年09月01日
頁 數:222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12686
●緒論
●第一章集體所有制下的地權配置與制度設置
●第一節集體農地的產權配置原則
●第二節土地承包經營制及其當前困境
●第三節尊重集體所有權的農地制度重構
●第二章城鄉建設制度合法性分析
●第一節城鄉建設制度
●第二節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其分配
●第三節城鄉建設用地“不同權”的法律基礎
●第四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方式及其困境
●第五節土地制度的社會主義憲法秩序
●第三章宅基地管理與物權法的適用限度
●第一節宅基地管理制度的結構與功能
●第二節宅基地屬性及對財產權話語的反思
●第三節物權法在宅基地管理中的限度
●第四節城鎮化背景下的宅基地制度完善
●第四章“城市土地國家所有”的憲法解釋
●第一節“國家所有”的剩餘控制權說
●第二節土地自然增值與國家剩餘控制權實現
●第三節城鄉土地轉化的合憲性分析
●部分目錄
我國現行土地制度經過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改造形成,取消土地私有制,實施土地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土地制度的優選憲法原則。目前靠前研究土地制度的流行做法是用財產權話語替代所有制話語,用物權原則替代公有原則,這樣做是要瓦解我國土地制度的憲法秩序。物權法不能超越憲法,土地制度不能按照單一物權原則來改造。《憲法》第六條規定“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明確了我國土地制度的根本秩序。本書回歸土地制度研究的《憲法》起點,並嘗試提供一套與主流觀點不同的認識。
桂華 著
桂華,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長期從事我國“三農”問題研究。近五年來,在全國十餘省市開展實地調研,累計完成五百個工作日的田野調查,在《法學研究》《政治學研究》《馬克思主義研究》等期刊發表文章多篇。
序研究土地制度,存在起點選擇的問題。以保護私人財產權利為起點,法學界逐步形成一套關於中國土地制度的話語體繫,並影響當前改革。跟其中一些人接觸後發現,他們中的大部分人並不關心我國土地制度的現實,而是常常用德國或者美國的法律規範來批判我國實踐。這讓人感到困惑,難道離開德國民法或者美國的財產制度,我國的土地制度就不存在自身的合法性基礎嗎?前幾日,我們在北京農村調查時看到,當地集體土地制度運行越是良好的村莊,村級治理就越是良好。那些集體組織發揮作用的村莊,不僅公共品供給有效,而且國家惠農資源投入也越是容易起成效。集體土地制度構成農村善治的關鍵。圍繞這些現像,我們在調研過程中討論了土地制度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性質的問題。我曾經指導讀書的一位學生,現在已經法學博士畢業,她向我們介紹長期困擾我國法學界的一個難題是,如何將公有土地制度納入以個體產權為根基的現代民法體繫中。主流的法學理論解釋不了公有的性質,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