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議典型案例
不可抗拒事由的審查:申請人地址的門牌號變更能否作為不可抗拒的事由
不可抗拒事由的審查:與案件關聯性的審查
不可抗拒事由的審查:戰爭與案件關聯性的審查
不可抗拒事由的審查:自然災害與案件關聯性的審查
從王某案看行政復議的合理性審查
行政復議程序也應遵循比例原則
當涉及當事人實際權利時.已失效的案件也可進行著錄項目變更
對證據真實性、關聯性的審查
將CPC繫統中摘要附圖區域的附圖加入到說明書附圖中應重新確定申請日
外觀設計的名稱屬於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組成部分
準確把握行政收費的法定原則
行政機關是否履行送達文書職責的認定
專利電子申請中優先權證明文件的形式要求
證據出現矛盾時,復議機構可以主動介入調查
申請人對專利查詢繫統的信賴利益應受保護
郵局將通知書放入信箱應推定送達
繳費日應為費用從銀行實際彙出的日期
對著錄項目變更申請應盡審慎審查義務
專利電子申請中電子簽名法律效力的認定
錯繳辦登費用不構成延誤分案期限的理由
因 繳費導致的權利喪失不可恢復
對著錄事項變更證明材料的關聯性審查
發明專利授權後更正的具體標準判斷
因正當理由超過行政復議期限的應予救濟
不喪失新穎性規定中全國性學術團體的認定
虛假變更的多部門聯動處理機制
圖形用戶界面的優先權主題認定中產品載體問題
已被使用的恢復權利請求費不能請求退款
商標復議典型案例
申請續展的商標應為有效注冊商標
異議人主體資格證明標準要求不宜過高
共同異議人的主體資格審查
相對理由的異議申請主體須是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繫人
異議人在3個月異議期內補充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應予考慮
異議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應在3個月異議期內提交
撤回商標注冊申請審查需謹慎
商標規費繳納要求應遵循行政公開原則
行政行為合理性不容忽視
行政行為應符合必要性原則
具體行政行為應符合比例原則
商標注冊人的信賴利益應予以保護
非規範商品填報的注意事項
行政行為須送達纔對行政相對人產生法律效力
代理人不得偽造商標核準續展注冊證明文件
商標網上申請遺漏行政區劃的處理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人
商標網上申請數據上傳錯誤應給予補正機會
異議申請書首頁填寫不規範的處理
多個變更申請應合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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