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朱寧,田金益主編 著作
定 價:25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8年09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3686672
●卷首語
●專欄
● 飄移在兩種司法理念間的司法改革——臺灣地區司法改革的社會經濟背景與法制基礎
●專論論文
● 我國房地產交易法律制度中的合同自由與管制——兼論合同無效性緩和理論在房地產交易中的適用
● 我國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解析——以《物權法》與現行法對接為視角
● 章程的適用與章程的自治空間
●法令動態
● 中國侵權立法背景及其核心問題
● 臺灣地區優選限額抵押權立法之評析
●專題研討(一)〔兩岸刑事訴訟法專題繫列〕
● 在押被告與律師接見通信之權利——歐洲與中國臺灣發展之比較與評析
● 向誰辯護,誰來傾聽?——有關辯護制度的若干反思
●專題研討(二)〔民事訴訟法修正研議〕
● 民事訴訟法修改的幾個問題
● 民事再審程序修改的進步與缺憾
● 論民事再審的有限性原則——兼論再審程序的三階段構成模式
●實例研習
● 南京首例組織同性賣淫案的法律思考
● 搶劫過程中冒用被害人存折的行為是否構成獨立犯罪
●部分目錄
學術活動,應當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法律規範,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的和諧運行;法學學術,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方方面面。法學,應當是一門顯學,不隻是書齋之學,不應當隻闡述理論、提供知識。兩岸四地的中華兒女,應當關注祖國的法制建設的進程,關心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法學學術,應當具有獨特的視角,科學的方法,前瞻性的預測,理性的思辨,建設性的批判。對學科而言,提示規律,繁榮發展;對社會而言,創建規範,促進和諧;對個人而言,指引路徑,授以方法;對精神而言,追求理性,啟迪民智。
在開放的年代,學術應當具有世界的眼光。在交流中尋找中國法律和中國法學的很好功能和價值。
《中國法律評論》想做的,就是一件推進法學中西交流的事情。《中國法律評論》有三個版本形式:內地簡體字版、臺灣繁體字版、英等
專論論文
我國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解析——以《物權法》與現行法對接為視角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法律地位
就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而言,《物權法》確立了“國家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框架。國有土地資源不是通過所有權實現物權化,而是通過土地使用權這一制度工具實現的。土地使用權有兩項功能,靠前,將國有土地切割成具有特定四至的地塊(民法上的物);第二,賦予土地使用權人對特定地塊的排他支配權,並允許其在法律範圍內流轉。這兩項功能恰恰彌補了國有土地所有權難以實現的兩個功能。國有土地所有權的物權法意義在於創設土地使用權。在這一點上,國家所有權是民法上的所有權,體現對所有物的處分權。但是,一旦創設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