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1
第一章律師與訟師:國家社會視角下中西律師生成機制比較8
第一節從“演說家”到“保護人”再到“律師”——歐洲律師歷史溯源8
第二節從“代坐”到“訟師”再到“律師”——中國律師發展溯源14
第三節群體還是階層——近代律師群體能否成為一個中間階層?18
第二章明清以來天津法學教育與律師培養29
第一節建築、文化與符號30
第二節湧泉寺:明清“律令教化”下的傳統禮法教育33
第三節中西學堂到法政學堂:清末法學教育與律師培養的萌芽39
第四節律師的搖籃:“天津法政”的發展與法政繫律師的培養49
第三章民國天津律師身份認同的塑造、反思與重構67
第一節“自由職業”與北洋政府時期律師的身份他塑68
第二節國民政府時期的認同危機:基於自由職業身份的自我審視81
第三節民國天津律師身份認同的自我重塑90
第四章律師公會與民國天津律師群體的發展101
第一節律師公會的建立與發展101
第二節民國天津律師職業發展問題與矛盾122
第三節律師共同體的初成137
第五章國家與社會之間的近代天津律師階層148
第一節近代天津律師的政治參與148
第二節平民法律扶助與國民政府時期的社會治理運行機制164
第三節賦權還是去權:近代天津律師的日常法律咨詢178
結語:天津律師群體作為城市中間階層的再解讀190
附錄一天津律師公會部分會員登記表199
附錄二天津律師公會章程(1946年3月27日)204
參考文獻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