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人權至善,商業本惡?
第一章聯合國體繫內人權保護與工商業發展的失敗整合
第一節《聯合國憲章》中人權與經濟的“協進理想”
第二節聯合國體繫內人權和經濟在發展路徑上的分立
第三節聯合國體繫內人權與工商業實質融合的現實和理論困局
第四節本章小結
第二章聯合國經濟機構的“私體公法化”規制路徑
第一節規制如何成為歷史選擇
第二節聯合國經濟機構規制跨國公司的體制基礎
第三節工商業與人權問題的“私體公法化”規制理論
第四節本章小結
第三章聯合國人權機構的“私體公法化”規制路徑
第一節人權機構介入對工商業的規制
第二節《責任準則》中繫統性的“私體公法化”規制理論
第三節《責任準則》的突破及其在理論和實踐上的挑戰
第四節本章小結
第四章國際人權法的“公法私體化”與全球契約
第一節全球化與人權保護的治理需求
第二節工商業對國際人權法的“公法私體化”
第三節聯合國體繫內“公法私體化”治理的先聲
第四節聯合國的“私體化”與全球契約
第五節本章小結
第五章回歸《憲章》的“保護、尊重與補救”框架
第一節“有原則的實用主義”
第二節“保護、尊重和補救”框架中的治理戰略
第三節“保護、尊重和補救”框架與“公法私體化”
第四節本章小結
第六章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議程背景下的中國政策與實踐
第一節中國企業的人權影響
第二節中國政府人權政策的“支柱二”轉變
第三節中國業界的人權責任實踐與政策轉變的互動
第四節中國在工商業與人權領域的挑戰和機遇
結論
附錄
工商業與人權:實施聯合國“保護、尊重和補救”框架指導原則
參考文獻
人權與工商業之間共同、協調且持續的發展是我們這個時代重要的議題之一。工商業的健康發展必將促進人權的實現,同時,在全球化背景下,對人權嚴重的消極影響往往與工商業密不可分。作為國際人權法的主要發展機構和具普遍性的國際組織,聯合國體繫在過去幾十年裡一直在探尋一種能夠彌合工商業與人權之間衝突的可行路徑,包括多次嘗試的法律規制路徑到晚近推行的合作治理思路。這一探索過程及其涉及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是本書的主要研究對像。同時,隨著工商業與人權領域的國際互動越來越密切,相關國際及國內實踐也越來越豐富,特別是中國的一些新實踐也在本書中有詳細的介紹和討論。作為迄今為止榮膺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評選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先鋒人物”殊榮的僅有的中國人,本書作者梁曉暉博士在工商業與人權領域深耕多年,先後主導或參與過國內外多項重要社會責任文件的起草和推廣工作,同時他也是較早在國內開設並講授工商業與人權課程的學者。他所撰寫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