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人民出版社 編
定 價:5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07月01日
頁 數:42
裝 幀:平裝
ISBN:978701010028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7號戒毒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0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九號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戒毒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在2011年6月26日第24個國際禁毒日當天,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戒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了自願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戒毒措施,同時規定,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設置、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由國務院規定。為了實施禁毒法規定的各項戒毒措施,全面規範戒毒工作,國務院在總結以往強制戒毒、勞教戒毒執法實踐經驗,以及禁毒法規定的其他戒毒措施的試點經驗基礎上,制定《戒毒條例》。條例共分七章四十六條。
第二十一條國家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管制,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實行許可和查驗制度。
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實行許可制度。
禁止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儲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
第二十二條國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進口、出口實行許可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對進口、出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依法進行管理。禁止走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
第二十三條發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