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詳細地闡明哲學的確切含培指出,我們必須進一步從兩個方面來看哲學。一個方面是從哲學所研究的對像著眼,另一個方面是從研究哲學功能來分疏。
首先,我們培關於哲學的研究對像的看法。《哲學總論》一文認為宇宙之間的事物林林總總,但大致而論不外物與心兩類。由於物與心全然不同,所以“不可謂物由心生,亦不可謂心由物造。”果真如此,那麼宇宙及其中的萬事萬物又怎麼能夠形成呢?這樣的追問遂使得人們不得不假設在物與心之上別有一個東西起著聯繫物與心,並進而形成萬事萬物的存培指出,這個東西就是所謂的神。物、心、神三者構成了宇宙。對此三者的研究分別形成了理學(自然科學)、哲學與神學。理學(自然科學)是研究物,哲學是研究心性的,而神學當然是研究神的。理學與神學的研究範圍是清晰的。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