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中國法制史》1934年版序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開宗明義
一、認識論
(甲)我國向時所稱之“法制”含義
(乙)東瀛學者所稱之“法制”含義
(丙)法制機構所稱之“法制”含義
(丁)立法機關所稱之“法制”含義
二、目的論
(甲)中國法制史與綜合法學
(乙)中國法制史與中國法繫
(丙)中國法制史與現行法制
(丁)中國法制史與中國學人
三、方法論
(甲)史所疑者不應信以為史
(乙)朝代興亡不應斷以為史
(丙)或種標準不應據以為史
(丁)依個人主觀不應擅以為史
第二章 探源索流
一、從變法上以言其變
(甲)關於變法中之變者
(乙)關於變法中之不變者
二、從律統上以言其變
(甲)關於律統之首次變化者
(乙)關於律統之再次變化者
(丙)關於律統之三次變化者
三、從法學上以言其變
(甲)法學之盛限於戰國
(乙)律家之著僅在漢魏
(丙)律學之衰始於東晉
第三章 固有法繫
一、中國固有法繫之存在
(甲)就時間而言
(乙)就空間而言
二、中國固有法繫之形成
(甲)中國固有法繫源於神權而無宗教化色彩
(乙)中國固有法繫源於天意而有自然法精神
三、中國固有法繫之特征
(甲)禮教中心
(乙)義務本位
(丙)家族觀點
(丁)保育設施
……
第二編 各論
第三編 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