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李閣霞 著
定 價:40
出 版 社:知識產權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08月01日
頁 數:375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3028769
●緒論
第一章 商標與商譽溯源
第一節 什麼是商標
一、商標的起源和發展歷史
二、“商標”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三、商標的功能及商標法的目標
第二節 什麼是商譽
一、商譽概念的起源與內涵
二、商譽的類別
三、對商譽的評估
第二章 商標與商譽關繫的歷史發展及理論梳理
第一節 商標與商譽的歷史融合
第二節 商標與商譽關繫的理論梳理
一、標記財產權還是商譽財產權
二、商標制度的核心價值――消費者利益還是所有人商譽
第三章 商譽與商標權的獲得與處分
第一節 商譽與商標權的獲得
一、商譽與使用獲得商標權
二、商譽與商標注冊
第二節 商譽與商標處分
一、商標轉讓
二、商標使用許可
第四章 商譽與商標保護
第一節 混淆
一、構成商標侵權的混淆
二、反向混淆
三、售前混淆與售後混淆
第二節 淡化
一、淡化理論概述
二、商標淡化理論的主要內容
三、對商標淡化的抗辯
四、對商標淡化理論的簡單評述
第三節 聯想與混淆
第四節 商譽與商標權用盡
一、商譽與商標權用盡
二、商譽與商標平行進口
第五章 商譽、商標與反不正當競爭
第一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發展
一、普通法繫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發展
二、大陸法繫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發展
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種類
第二節 反不正當競爭與商標、商譽的保護
一、混淆
二、虛假陳述與詆毀他人商譽
第三節 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商標、商譽的保護
第六章 中國現行商譽與商標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第一節 中國現行商譽與商標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對未注冊商標的保護不夠充分
二、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缺失
三、商標“搶注”現像嚴重
四、優選商標保護制度異化
第二節 對中國商標保護制度完善的建議
第三節 對2013年《商標法》的評介
一、2013年《商標法》對保護商譽作出的努力
二、2013年《商標法》對商譽保護的不足
第七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李閣霞編著的《論商標與商譽》認為我國的商標制度並沒有將商譽作為商標保護的客體,而是將商標權作為一種行政授予性權利通過注冊程序予以確立,商標法所保護的是商業標記而非商譽。本書提出必須改變這種情況,樹立商譽纔是商標制度保護的價值目標的觀念,應該完善甚至重新構建我國的商標法律體繫。
李閣霞 著
李閣霞,女,1975年生,山東萊西人。煙臺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講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知識產權法。2003年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攻讀法學碩士學位,2010年繼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攻讀知識產權法學博士,長期從事知識產權法教學與科研工作,已在《知識產權》《法學雜志》《煙臺大學學報》等各家期刊和出版物上公開發表多篇學術論文。
不正當競爭最初也無法擺脫假冒之訴的,原告要主張不正當競爭,首先,必須證明其優選使用該描述性標記或產品包裝,並使消費者將其與特定的產品來源相關聯;其次,要證明被告對該標記或包裝的使用具有欺詐消費者的意圖;當然,原告還需證明原告的利益因為被告的行為而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所以,與財產權理論相比,通過不正當競爭獲得救濟必須有被告的欺詐意圖,而前者則不需要,隻要某人對某物擁有財產權,任何人未經許可的使用都構成侵權,無論主觀上是否有侵權的故意。
“標記財產權”理論還無法解釋商標的地域性。根據普通法上早期的商標判例,對商標侵權之訴的禁令範圍通常限定在某一地域範圍內,即禁止被告在某一地域內使用與原告相同的商標但是根據19世紀的財產權理論,財產權是一種對物權(in rem right),一旦某人擁有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