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法律無知
第1節總體規則
第2節確保法律盡人皆知
第3節官方命令或建議
第4節對民法的無知
第5節法律特殊表述的效果
第6節虛假陳述與欺詐
第2章迷醉
第1節迷醉的效果
第2節迷醉與責任
第3節迷醉與故意
第4節特定故意與基本故意
第5節推定輕率的正當化事由
第6節迷醉與錯誤
第7節非自願迷醉
第3章懲戒權
第4章自衛與防衛他人
第1節自衛的範圍
第2節防衛的必要性
第3節比例原則
第4節假想防衛
第5節偶然防衛
第6節采取暴力預防犯罪及逮捕罪犯
第7節針對合法暴力的防衛權
第8節土地防衛權
第9節住宅防衛權
第10節土地重新進入權
第11節動產防衛權
第12節減少妨害
第5章失去控制
第1節抗辯的範圍和理由
第2節逐漸失去控制:挑釁的累積
第3節其他犯罪、量刑、程序、未遂
第4節轉移故意和轉移挑釁(符合條件的啟動)
第5節部分抗辯或部分免責
第6節實際失控
第7節客觀(挑釁)符合條件啟動要素
第8節錯誤的符合條件啟動要素
第9節復仇
第10節客觀自我克制
第11節非緊迫性威脅和防衛過當
第12節失控和精神錯亂
第6章同意和誘捕
第1節同意的重要性
第2節同意的表示和無效
第3節缺乏自由而放棄同意
第4節誤認同意
第5節行為者身份上的錯誤
第6節無行為能力、精神錯亂和同意
第7節迷醉和同意
第8節性侵犯和可反駁的假設
第9節未成年人
第10節“知情同意”和手術
第11節同意與公共政策
第12節教唆自殺
第13節同意殺害和死亡契約
第14節同意和身體傷害:爭鬥
第15節同意和期望的傷害
第16節不計後果的傷害行為和同意
第17節同意、手術和裝飾
第18節自願冒險:危險特技、運動和馬術
第19節誘捕
第7章避險
第1節避險的理論
第2節避險抗辯
第3節作為殺人根據的緊急避險
第4節避險與饑餓
第5節避險和違規駕駛
第6節法律和權力的執行
第7節神智健全的成年人
第8節殘疾人士
第9節法官與陪審團
第10節不可能
第11節大力度優惠限度違規
第8章威脅與脅迫
第1節作為抗辯事由的脅迫
第2節死亡和嚴重傷害的威脅
第3節不適用脅迫抗辯的犯罪
第4節主客觀之爭
第5節威脅的對像
第6節迫在眉睫的危險要求
第7節因果關繫與指定犯罪
第8節自願暴露於脅迫威脅
第9節情境所迫
第10節其他形式的脅迫
第9章自動癥
第1節非自願性:意識受損
第2節失常及非失常狀態下的自動癥
第3節精神分裂與自動癥
第4節自動癥與事先過錯
第10章刑事責任能力和精神錯亂
第1節國家豁免權
第2節未成年
第3節答辯能力
第4節作為抗辯事由的精神錯亂
第5節南頓規則、過失和輕率
第6節不可抗拒的衝動和犯罪行為
第7節特別判決和處置
第11章責任
第1節責任:抗辯的本質
第2節“責任”的抗辯範圍
第3節因果關繫
第4節責任的量刑
第5節殺嬰罪
譯後記
《格蘭維爾·威廉姆斯刑法學教科書》(GlanvilleWilliamsTextbookofCriminalLaw),以該書第一、二版作者格蘭維爾·威廉姆斯教授命名,被譽為英語世界引用率優選的刑法學教科書之一,其涵蓋範圍極其廣泛,除了法學知識外,還包括相關分析思路與技巧,為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普通法繫國家的學生、研究者乃至實務人員廣泛使用。目前,本書已經修改至第四版,現在的作者丹尼斯·貝克教授在前人基礎上對概述作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和增補,堪稱曠世巨著,影響力極大。《格蘭維爾·威廉姆斯刑法學教科書》引進後被分為三卷:犯罪論編、抗辯論編、典型罪編。本書第二卷為抗辨論編,圍繞刑事訴訟的控辨理論展開,對法律規定之理解、刑事責任能力之判斷,以及法律行為屬性之界定等眾多規則體繫進行了深入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