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美國憲法是一部開啟近代憲法成文化的作品,那麼,《大憲章》就是世界法制目前不成文憲法的代表。1215年是英國《大憲章》簽署之年,距今800多年,《大憲章》確立的“王在法下”的原則被世界法治國家廣為遵從,也逐漸成為愈來愈多發展中國家借鋻域外法治的經典藍本。1215年之後,英國法治在數百年的演變中完善進步,妥協的政治精神及“王在法下”的理念也歷久彌新,成為今天西方法律秩序的基礎性內容,從這個意義上說,《大憲章》是英國法治的一顆瑰寶。本書的翻譯出版,對於傳播法治文明,樹立法治思維,借鋻世界法律文化遺產,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