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6月10日)
(一)事故預防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14年7月29日)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2007年12月28日)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2015年5月29日)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2015年5月29日)
(二)應急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8月30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2019年2月17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9年7月11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2014年9月22日)
(三)事故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年4月9日)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2009年6月16日)
(四)法律責任
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2018年4月8日)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2015年4月2日)
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2015年4月2日)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2018年3月5日)
安全生產執法程序規定(2016年7月15日)
安全生產行政復議規定(2007年10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20年12月26日)
……
二、礦山安全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
四、建築施工安全
五、消防安全
六、交通運輸安全
七、民用 品安全
八、勞動安全
九、其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