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前言
蘭斯頓•休斯是哈萊姆復興運動中重要的詩人,也是迄今美國著名的黑人詩人。他的家族史本身就是美國種族史與黑奴血淚史的一個縮寫。他的曾祖父與外曾祖父都是肯塔基州的白人奴隸主,而他的曾祖母與外曾祖母則是被主人“臨幸”的黑人女奴。根據當時蓄奴州的法律規定,黑白混血兒的身份從母不從父,因此女奴的子女世代為奴,他們的生身父親不是父親,而是“主人”。這種滅絕人性的種族制度不知埋下了了多少人間慘劇的種子,也催生了多少控訴奴隸制的文學作品,讓人不禁想起威廉•福克納筆下的那一曲曲南方悲歌:兩種顏色的血交融在一起,孕育的不是種族融合,而是加倍的創傷與扭曲。同那個年代的大多數美國黑人一樣,流淌在血管中的復雜血統帶給休斯的是同樣復雜的種族情感,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愛恨交雜。這也是在他的詩作中反復出現的一個主題。它們有的直白:
我是你兒子,白人!
佐治亞的黃昏
松樹林。
教堂的一根柱子倒了。
你是我兒子!
見鬼吧!
(《混血兒》,1927)
有的哀傷:
美得像位婦人,
妖冶得像個黑眼睛妓女,
煽情、殘酷,
長著甜嘴唇,生著花柳病——
那就是南方。
我,是個黑人,想要愛她
可她把唾沫啐在我臉上。
我,是個黑人,
想給她許多稀罕的禮物
可她朝我轉過脊梁。
(《南方》,1922)
但休斯的有的遠不隻是哀傷。他同樣也是英雄之後。他的外祖母瑪麗•帕特森的任丈夫於1859年參加了美國廢奴史上那場赫赫有名的約翰•布朗起義,終英勇戰死。正是這場起義加速了南北戰爭的到來,促成了奴隸制與廢奴者的終對決,也成為了1863年《解放奴隸宣言》的先聲。約翰•布朗的名字也連同林肯作為黑人自由與解放的旗幟,貫穿於休斯的詩歌創作始終。
休斯的創作生涯始於1920年前後。當時,整個美國的黑人文化正在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文藝復興——“哈萊姆復興”。南北戰爭雖然以廢奴主義的勝利而告終,但獲得“自由”的黑人們卻並沒有獲得平等與追求幸福的權利。種族隔離與經濟壓迫、3K黨與私刑處決、制度化的歧視與迫害……南方重建時期惡劣的社會環境逼迫大量的黑人遷徙到了北方,史稱“大遷徙”:
所以現在我尋找北方——
面孔冰冷的北方,
他們說,她
是位仁慈的夫人,
在她的宅子裡我的孩子
會逃脫南方的詛咒。
(《南方》,1922)
而對於包括休斯在內的許多人而言,這場遷徙的終目的地就是位於紐約中心曼哈頓的黑人社區哈萊姆,而這場以它命名的文化運動初也正是從這裡萌發的。休斯和其他年輕的黑人文化人們所尋求的聲音既不同於老一代的靈歌,單純從宗教中獲得慰藉;更不同於那些竭力模仿白人的品味、以融入白人文化為榮的黑人中產階級。他們尋求的是一種屬於黑人自己的種族認同、歷史認同與文化認同。既然黑奴的後代們永遠都不會為他們的白人“兄弟”所接納,那麼,他們的黑皮膚不能再是恥辱的印記,而必須成為美麗與驕傲的像征:
夜是美麗的,
我的人民的臉是美麗的。
星星是美麗的,
我的人民的眼睛是美麗的。
(《我的人民》,1923)
同時,休斯等人也開始將目光投向祖先曾經繁衍生息的那片遙遠大陸,從那些悠久的歷史與傳說中,從示巴女王、古埃塞俄比亞、桑海帝國的榮光中尋找自己的非洲根:
遊吟詩人或酋長的口述文字,
擂打的鼓
載著瞬間的歷史……
岩石上的畫,像形文字,
羊皮紙,帶裝飾的卷軸。
在所有這些卷宗上,
有我的手的影子,標記著人:
黑人。
(《我們時代的序曲》,1951)
但為重要的是,休斯們必須在詩的藝術中找到一種黑人獨有的、不同於白人文化的聲音,而這個聲音的答案就蘊藏在爵士樂與藍調的節拍之中。
於我而言,爵士就是美國黑人生活的內在表達;是黑人靈魂那永恆的手鼓樂——是手鼓在咚咚地反抗那叫人厭倦的白人世界,那個地鐵的世界,那個隻有工作、工作、工作的世界;是歡樂與大笑的手鼓,是含笑咽下的苦澀。
1926年,在他的名篇《黑人藝術家與種族大山》中,休斯如此寫道。發源自世紀之交的美國黑人民間,演化自布魯斯藍調與雷格泰姆,爵士的的確確流淌自黑人的靈魂。而將爵士樂的節拍融入詩的韻律,將音符與音節轉化成詩句與詩節,得到的就是“哈萊姆復興”中劃時代的產物——爵士詩:
昏昏沉沉吭吭切切的曲調,
搖前擺後輕哼老辣的歌謠,
我聽見一個黑人彈唱。
那個夜晚在雷諾克斯街南,
陳年的煤氣燈慘白昏暗。
他懶洋洋搖晃…
他懶洋洋搖晃…
彈著疲憊的布魯斯曲調。
黑手按動像牙白琴鍵,
破舊鋼琴一聲聲悲嘆。
啊,布魯斯!
(《疲憊的布魯斯》,1925)
切分音的節奏、反復式的樂句、即興演奏般的語感……這些詩句不像是用筆尖寫出的,更像是用薩克斯管吹奏的。在語言與音樂的融合中,黑人詩人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