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專利訴訟手冊
市場價:470元 優惠價:400元
立刻節省:70元
一講 發現侵權物品
由於跨國產業分工現像日益頻繁,而競爭者之間基於經營策略、成本效益與風險分散之考慮,商業型態也更趨復雜;因此,本講將介紹哪些經營型態在美國可能構成侵害專利,哪些商業模式可以避免被美國法院認定為侵權。
第二講 如何開始與應對專利爭端
在一般跨國專利訴訟實務上,當專利權人發現市面上有侵權產品時,經過審慎評估,往往會向侵權產品之制造者、進口商或經銷商發出警告信,以先禮後兵的方式開啟專利爭端;而被控侵權之一方在收到警告函後,倘若過去沒有類似之經驗,也時常不知所措,一時之間亂了章法,以致耽誤了寶貴的時間。 因此,專利權人應知悉如何撰寫一封架構完整之警告信;而被控侵權之人在收到警告信,或發覺專利權人可能會對我方進行專利訴訟,甚至突然收到原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起訴狀後,建議被控侵權人可依序參考本講之重點,迅速掌握相關警告信之基本內容,有條不紊地在第一時間研擬相關應對之道,審慎采取相關作法,以掌握寶貴的時機、甚至先發制人。
第三講 如何主張專利無效
本講將為讀者介紹如何在美國專利訴訟中,依據《美國專利法》第101條、第102條、第103條或第112條之相關規定,藉由美國發明法中專利無效審查之機制或美國專利無效確認訴訟,從根本上挑戰原告專利的有效性。
第四講 專利侵害分析
有可能在美國面臨專利訴訟之人,事先應設法使其外部律師在其協助下,為其完成一份內容嚴謹的(不)侵害意見,如此不但可以在研發產品過程中,做有必要之回避設計;日後即使真正進入專利訴訟,亦可盡量避免被控侵權成立。但是,由於在現階段,大部分公司內部之法務人員,或一般之外部律師,並未接受過美國專利訴訟之基本專業訓練,以致未能掌握在美國實務上,專利侵害鋻定之要領;而從事設計研發業務之工程師,亦因不具備相關之知識背景,以至於在回避設計之過程中,疏忽或誤解部分專利侵害鋻定的基本原則。 因此,本講將介紹目前美國專利侵害救濟實務,在處理專利侵害鋻定的過程中,如何確定專利權範圍、所采用之專利侵害分析流程;並將其中之全面覆蓋原則、逆等同原則、等同原則以及禁止反悔原則等較為抽像的基礎理論,以簡明的方式加以說明;在實際應用中,可有效地參考相關原則,進行回避設計、檢視專利是否被侵害以及協助外部律師完成(不)侵害鋻定報告,以確保個人或企業在美國專利戰場上的利益。
第五講 專利不可執行
所謂不能執行之抗辯(unenforceable),大部分乃是基於衡平法的觀念,所產生之一種抗辯方式,普遍地為美國法院斟酌援用;而此種抗辯可使該專利權之所有申請專利範圍不得實施排他效,換言之,倘若此際專利權人有相關之事由,專利權人即不得排除他人實施其專利權,他人即有機會得以直接實施相關之技術內容。
第六講 選擇救濟機關
若在美國之專利權受到侵害,對專利權人而言,尋求公權力之介入為zu1好的選擇時,專利權人首先會面臨要到何機關請求救濟的問題;而由於在美國專利權受到侵害,zu1主要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與聯邦地方法院可以提供相關之救濟;因此二者之程序與特色及二者之比較,遂成為本講將介紹之重點。
第七講 提起專利爭訟
在專利權人初步掌握相關具體證據、經過完整評估作業後,認為時機成熟,可以在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或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專利侵權爭訟時,專利權人可逐一參考本講之相關重點,發起對侵害專利之人的攻擊行動。
第八講 原告如何主張
原告於起訴狀中完成前講關於訴訟基本事實之說明後,應如何進一步向法院提出具體要求,請求法院做出有利於己之裁判;而在訴訟中,原告可向法院提出哪些具體的要求,是本講之相關重點。
第九講 抗辯及反訴
當收到原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起訴狀後,原則上隻有20天左右的時間,被控侵權之一方便必須要完成答辯書狀,為期盡速完成相關訴訟上之防御陣線,建議被控侵權人可依序參考本講之重點,審慎采取抗辯及反訴等因應措施。
第十講 主動提供證據
本講將介紹在美國專利訴訟中,原告與被告在初始披露(initial disclosure)階段,即應於一定期限內,自行提供對方哪些相關信息;而在某些特殊之訴訟或程序中,則不必主動提供何種信息給對方參考。
第十一講 挖掘對方證據
美國專利訴訟程序開始後,雙方當事人耗費時間、精力、與成本的階段,即一般傳統所謂之搜證程序(discovery);讀者於本講的說明中,可以了解搜證程序中主要的之四種程序。
第十二講 保護我方信息
在美國專利訴訟過程中,時常涉及當事人不欲為對方當事人、尤其是競爭對手的對造所亟欲知悉之商業機密、與律師研商之過程、以及律師所制作相關內部文件之內容;然而,為有效進行訴訟上之主張或抗辯,又面臨不得不將該等機密信息攤在臺面上,供法院及對方當事人逐一審視之困境。因此,如何在激烈的美國專利訴訟攻防過程中,有效地根據相關之規定,撐起保護傘,而主張不必揭露我方欲保護之相關信息,遂成為本講之重點。
第十三講 特殊程序
在展開美國專利訴訟程序後,當事人雙方若不能及時達成和解,法院將會正式召開案件管理會議,以確定後續即將進行之相關程序;而若雙方對專利之權利要求看法不一致時,將展開馬克曼聽證程序;為避免全案進入審判程序後,浪費當事人寶貴之時間、精力與費用,當事人可請求法院進入即決審判程序。在該等特殊程序中,法院扮演何種角色、程序如何進行以及當事人要注意哪些事項?將是本講將介紹之重點。
第十四講 最後的攻防及上訴
美國專利訴訟中,倘若雙方當事人繼續堅持鬥爭下去,勢將進入事實審最後的攻防階段即審判程序。而歷經雙方訴訟律師在審判程序中激烈的攻防,全案也將隨著法院之判決而暫時劃下句點;而對法院判決不服的當事人,也將面臨是否再繼續其他訴訟活動的抉擇。
第十五講 要如何面對跨國專利訴訟
中國企業面對跨國專利訴訟時,應該思考要如何有智慧地處理相關的問題。經過前述各講中相關主題的介紹與整理分析後,本講最後將以條列的方式,提綱挈領、再次提醒各個階段應注意的要點以及處理跨國專利訴訟的新思維。
附錄 跨國專利訴訟案例評析
本書最後將收錄並介紹分析近年來數則美國專利訴訟實際個案,包括背景事實、爭點以及美國法院或國際貿易委員會所作裁決之內容及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