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米歇爾·福柯在法蘭西學院講授的第二門課程。本課程延續了對知識意志的探討,仍以法律和司法制度為基礎作研究。繼“尺度”之後,福柯以對於整個中世紀的制度的研究為基礎,引入“訊問”的主題。該課程的目標在於:司法作為國家鎮壓機器產生,確立鎮壓體繫,它的作用不再是像在中世紀一樣保障財富的流通,而是通過對人民的隔離來達到制度的目的。懲罰變為監。在司法經濟學中發生了改變,即從對財產的征收過渡到對人的隔離,同時指出知識—權力關繫的模式,該模式構成中世紀司法制度的特點。《刑事理論與刑事制度》是福柯隔離“權力”問題之地,一方面是通過大法官塞吉埃對赤腳漢騷亂的鎮壓的戲劇化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對從日耳曼法到現代性的開端之間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經濟與認識論功能的分析。本課程對於司法制度作為權力行使之地提出了驚人的觀點:鎮壓中的權力、權力與戰爭、權力與財產流通、權力—知識。這與法律的問題接近不同。司法處於權力分析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