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重印本)/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重印精選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律工具書 | 【市場價】 | 688-996元 | 【優惠價】 | 430-623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0912962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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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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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091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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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者:宋曉明//周帆//張勇健//劉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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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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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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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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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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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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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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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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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504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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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法律和有關立法精 神,針對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進行的統一規 範,具有法律效力,是人民法院的裁判依據。為幫助 司法實務工作者更好理解司法解釋制定的背景、條文 的涵義、適用中應注意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每部 重要司法解釋公布後,組織參與司法解釋起草工作、 審判經驗豐富的專家法官宋曉明、周帆、張勇健、劉 竹梅撰寫該司法解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重印本)/司法解釋理 解與適用重印精選》,交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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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司法解釋條文 *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8年8月21日) 第二部分 相關領導就司法解釋的 理解與適用答記者問 *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 就《*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 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答記者問 (2008年9月1日) 第三部分 條文釋義 導言 **條[訴訟時效適用的權利範圍] 第二條[法定性] 第三條[法院應否對訴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援引 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第四條[訴訟時效抗辯權的行使階段] 第五條[同一債務分期履行所涉請求權訴訟時效 期間的起算] 第六條[未定履行期限合同所涉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的 起算] 第七條[可撤銷合同所涉及請求權訴時效期間的起算] 第八條[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第九條[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第十條[“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認定] 第十一條[主張部分債權具有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是否及 於剩餘債權] 第十二條[“提起訴訟”的認定] 第十三條[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第十四條[向有關單位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效力] 第十五條[民刑交叉案件中的訴訟時效中斷問題] 第十六條[“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的認定] 第十七條[連帶之債訴訟時效中斷的涉他性] 第十八條[代位權訴訟] 第十九條[債的轉讓情形下的訴訟時效中斷問題] 第二十條[民法通則**百三十九條規定的理解]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自願履行與訴訟時效辯權的放棄] 第二十三條[溯及力問題] 第二十四條[效力問題] 第四部分 裁判文書選登 北京巴布科克·威爾科克斯有限公司與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 公司、內蒙古電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終字第205號 馬艷傑與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期貨欠款糾紛一案 ——*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終字第205號 遼寧省鞍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與中國光大銀行瀋陽分行、遼寧省 鞍山市紡織廠、遼寧省鞍山市輕紡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遼 寧省鞍山市針織總廠借款擔保糾紛一案 ——*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終字第94號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河南省鄲城縣化肥廠、河南 省鄲城縣生物化工廠、鄲城金丹乳酸實業有限公司、河南省鄲 城縣熱電廠、河南金丹乳酸有限公司、鄲城縣技術改造資金 開發中心借款擔保糾紛一案 ——*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終字**85號 佳木斯市升平煤礦與黑龍江省地方煤炭工業(集團)總公司借款 合同糾紛一案 ——*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終字第238號 武漢**信托投資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黃岡市分行侵權糾紛一案 ——*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終字第52號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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