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電車難題之謎(精) | 該商品所屬分類:哲學/宗教 -> 哲學 | 【市場價】 | 462-670元 | 【優惠價】 | 289-419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301301364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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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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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3013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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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弗朗西絲·默納·卡姆|編者:(美)埃裡克·拉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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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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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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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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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精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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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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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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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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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16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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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譽“電車難題女神探”的哈佛大學教授 弗朗西絲·默納·卡姆擔綱主講,她與擔任評議人的“電車難題奠基者”朱迪思·賈維斯·湯姆森、規範倫理學大師托馬斯·胡爾卡、**公開課“死亡”掌舵人謝利·卡根這三位當世**的哲學名家同臺爭辯,合力探究**倫理話題“電車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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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坦納年度講座,是該校乃至全美具有聲望的學術講座之一。2013年的坦納講座,探討的主題是久負盛名的“電車難題”,本書即是根據此次講座的內容整理而成。
此次講座的主講人是哈佛大學教授卡姆,擔任評議或者說與之論戰的學者包括:多倫多大學哲學教授胡爾卡、耶魯大學哲學教授卡根、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教授拉科夫斯基、麻省理工學院哲學教授湯姆森。發言陣容可謂星光熠熠。
諸位發言人圍繞“電車難題”這一具爭議性的倫理假設,各抒己見,激烈交鋒,共同為讀者奉獻了一場思維盛宴。\"\"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坦納年度講座,是該校乃至全美具有聲望的學術講座之一。2013年的坦納講座,探討的主題是久負盛名的“電車難題”,本書即是根據此次講座的內容整理而成。
此次講座的主講人是哈佛大學教授卡姆,擔任評議或者說與之論戰的學者包括:多倫多大學哲學教授胡爾卡、耶魯大學哲學教授卡根、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教授拉科夫斯基、麻省理工學院哲學教授湯姆森。發言陣容可謂星光熠熠。
諸位發言人圍繞“電車難題”這一具爭議性的倫理假設,各抒己見,激烈交鋒,共同為讀者奉獻了一場思維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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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M.卡姆,具有影響力的哲學家,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哲學與公共政策講席教授,近期代表作包括2010年出版的《復雜倫理學》與2013年出版的《生命倫理學方案》。埃裡克·拉科夫斯基(Eric Rakowski)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爾巴赫信托與財產法講席教授”(Halbach Professor of Trust & Estates Law)。他的哲學研究主要涉及在並非所有人都能獲得幫助時應該幫助哪些人的分配正義問題,以及生物醫學的倫理問題。他還是《同等正義》(Equal Justice,牛津大學出版社,1991)一書的作者。譯者常雲雲,法學博士,副教授,我社出版圖書《要命的選擇》《誰來守望言論》等圖書的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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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埃裡克·拉科夫斯基
電車難題之謎/弗朗西絲·默納·卡姆 講座一:誰改變了電車的方向? 講座二:電車是如何被改變方向的?
評論 卡姆關於電車難題的研究/ 朱迪思·賈維斯·湯姆森 電車與可允許性傷害/ 托馬斯·胡爾卡 解開電車難題/ 謝利·卡根 對評論者的回應/ 弗朗西絲·默納·卡姆 考驗中的電車難題之謎: ——為電車難題辯護,一種解決方案與一種倫理學方法
案例示意圖 人名索引\"\"引言/ 埃裡克·拉科夫斯基
電車難題之謎/弗朗西絲·默納·卡姆 講座一:誰改變了電車的方向? 講座二:電車是如何被改變方向的?
評論 卡姆關於電車難題的研究/ 朱迪思·賈維斯·湯姆森 電車與可允許性傷害/ 托馬斯·胡爾卡 解開電車難題/ 謝利·卡根 對評論者的回應/ 弗朗西絲·默納·卡姆 考驗中的電車難題之謎: ——為電車難題辯護,一種解決方案與一種倫理學方法
案例示意圖 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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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一:誰改變了電車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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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被稱為行為效果論者(act-consequentialist)
的哲學家們相信,隻要*多人幸存下來屬於*大的善好,
那麼,任何人采取行動以保全*多的人就總是正當的。而
非效果論者卻否認為獲取這種*大善好而采取的所有行動
都是正當的,盡管他們並不否認行為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確
實與行為正當性彼此關聯。為了論證其觀點,非效果論者
提出了“器官移植案例”(Transplant Case):假如一
位醫生殺死一個健康者,那麼,他就可以利用這個人的器
官來獲取我們假定的那種*大善好——挽救五個病入膏肓
之人,而且他們中的每一個人在道德相關的所有方面都與
那個健康的人相互平等。(參見示意圖1。這兩個講座的相
關案例示意圖附在本書**03-109頁。*)而我們憑借直覺
就會知道,醫生為了挽救五個人而殺死一個人的行為是不
被允許的。 但哲學家菲莉帕·富特卻認為,許多非效果論者甚至
也會允許在下述案例中殺死一個人以保全五個人:一個司
機駕駛著一輛失控的有軌電車(trolley,富特稱之
為“tram”),明顯就要衝向並撞死軌道上的五個人。能
夠避免撞死這五個人的**辦法是司機把電車變換到另外
一條軌道,並且撞死在道德相關的所有方面與這五個人中
的每一個都彼此平等的另外一個人。(“司機的兩項選擇
案例”見示意圖2,水平短線代表了電車。在所有示意圖中
,都允許電車從所在軌道退回並變換到另一條軌道。)有
些非效果論者很難理解,為什麼在這個案例中允許而在“
器官移植案例”中卻不允許殺人,盡管它們都是關於殺死
一個人以保全五個人的問題。他們認為,電車難題就是要
對其中的奧秘予以闡釋。(當朱迪思·湯姆森引入“電車
難題”這個稱謂時,她確實是用來提出如何對這兩者予以
辨析的問題:允許富特案例中的司機改變電車方向與不允
許“器官移植案例”中的醫生殺人。)
然而,這個關於電車難題是什麼的建議,不應當被狹
隘地理解為它僅僅關切這兩個案例,而非結構類似的所有
案例。例如,人們有可能面對這樣的問題:盡管通常不允
許為避免其他人受到威脅而去殺人,但是否允許讓電車脫
離軌道而滑上一個斜坡,並且衝向遠離軌道的另外一個人
?或者類似的其他問題:盡管不允許為避免繁華都市受到
威脅而以其他方式去殺人,但是否允許改變洪水或無人導
彈的行進方向,以便將其從這座城市引向人煙稀少的鄉村
小鎮?如果隻是一大群或一小群人將要受到嚴重損害而並
非其生命危在旦夕,我們面對的就是同樣的問題。為了便
於論述,我要用“器官移植案例”和“電車案例”兩個名
稱來說明這種一般性的問題。 如果按照我目前的描述來理解電車難題,那麼,在*
為廣義的層面上,我們就可以把它看作是一項對非效果論
者提出的挑戰。後者以某種粗略的方式提出,當我們為了
獲取*大善好而傷害不具威脅性的人時,存在著一種被稱
為邊界約束(side-constraint)的限制。它不隻是獲取
*大善好的妨礙因素,*被認為是比獲取*大善好優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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