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組織評論 2014年 第4輯:總第20輯》:
在以GDP增長為主的晉升錦標賽模式下(周黎安,2007),中國的地方政府對於發展地方經濟具有政治和經濟上的雙重激勵,同時在目前實行的分稅制財稅體制下,發展制造業對於地方政府擴大財力、提高地方政績具有更加明顯的好處,使得地方政府對發展第二產業的熱情普遍遠超過第三產業。毫無疑問,這一分權化改革視角下的制度特征對於中國經濟初期的發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激勵作用,然而,這種特征會給未來的經濟發展帶來不良的後果:地方政府過度追求第二產業產值的同時往往忽略了第三產業的發展,這對於產業結構的高級化、經濟結構的調整是不利的,尤其是已經處於工業化中、後期的中、東部地區,當人口紅利逐漸耗盡(蔡昉,2010),經濟發展需要從庫茲涅茨式(Kuznets,1957)的K階段向依靠人力資本發展的H階段轉變時,產業結構的畸形、扭曲甚至失衡往往會成為經濟繼續發展、跨越的桎梏,使得經濟體在“陷阱”中泥足深陷(蔡昉,2011)。
從20世紀90年代分稅制改革以來的省級面板數據來看,中國區域間的產業結構確實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以江蘇、浙江、廣東為首的東部沿海省份大部分進入了工業化後期,而北京、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實際上已經進入了後工業化階段,開始出現郊區化和逆城市化現像;中部省份如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處於工業化中到後期的過渡階段;而西部省份則參差不齊,如新疆、青海等偏遠地區仍處於工業化初期,而四川、重慶等省份處於工業化前期到中期的過渡階段。筆者發現,除北京、上海兩地由於其政治、經濟的特殊性導致第三產業略高於第二產業外,東部大多數省份並沒有呈現典型的工業化後期中第二、第三產業協同發展、第三產業發展逐漸趕超第二產業的現像,而是與中部絕大部分省份以及西部的內蒙古、四川、重慶等省份一樣,產業結構呈現第一產業比例逐漸下降,第二產業以大於第三產業的增長速度逐漸上升的趨勢,這與中國政府主導型經濟發展模式下的產業結構變化特點是相一致的。
基於上面的分析,本文認為,中國作為具有典型的東亞發展模式的國家,在路徑依賴下,政府行為對於經濟發展的影響也會更強和更持續,這樣可得出:
推論一:中國政府主導模式對於產業結構的影響力更為深遠和長久,從短期來看,對經濟發展起到巨大的激勵作用,但是,對於產業結構的高級化、保持長期的經濟增長卻是不利的,若不從體制內部進行變革,在這種模式下想要轉變經濟增長的動力機制、實現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突破將更為困難,因為各級政府和利益集團的阻礙會更為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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