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對中國和世界來說,都進入了一個重要的歷史關頭。從國際形勢來說,從80年代末開始,東歐6個社會主義國家紛紛取消了共產黨的領導,取消了社會主義制度;90年代初,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聯解體。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發生的劇變,使人們對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社會主義的前途產生了困惑。從國內形勢來看,蘇聯、東歐事件和1989年出現的政治風波,給中國的改革開放產生了重大影響。在如何防止西方國家和平演變的過程中,產生了對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改革開放政策質疑的聲音,出現了對外開放中姓“資”姓“社”的爭論,阻礙改革開放的“左”的思潮重新抬頭。在國際國內復雜的形勢面前,中國應當向何處去?改革開放的道路如何走?是繼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還是以保衛社會主義政權為中心?是繼續以改革開放為中心,還是以反和平演變為中心?這一繫列關繫到社會主義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擺在了人們面前。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92年初,鄧小平視察南方並發表了重要談話。他的談話要點包括六個部分。(1)革命是解放生產力,改革也是解放生產力。(2)改革開放膽子要大一些,敢於試驗。改革開放邁不開步子,說來說去就是怕資本主義的東西多了,走了資本主義道路。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有右的東西影響我們,也有“左”的東西影響我們,但根深蒂固的還是“左”的東西。中國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3)抓住時機,發展自己,關鍵是發展經濟。發展纔是硬道理。(4)要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打擊各種犯罪活動。這兩隻手都要硬。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對干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在整個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必須始終注意堅持四項基本原則。(5)正確的政治路線要靠正確的組織路線來保證。(6)世界上贊成馬克思主義的人會多起來的,因為馬克思主義是科學。[1]
概括地說,鄧小平的南方談話的核心要點是指出了改革的性質和意義;闡釋了評判改革成效的“三個有利於”標準;揭示了社會主義的本質;論證了計劃和市場的關繫,提出了發展纔是硬道理,“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社會發展命題;強調要重視社會主義建設的指導思想、組織保證和政治保證。其核心是衝破姓“資”姓“社”的“左”的束縛,中國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提出了一繫列對整個改革開放具有現實和長遠指導意義的重要思想。
鄧小平的南方談話在整個中國,乃至世界都產生了重大反響。世界各國媒體積極報道鄧小平南巡的消息。江澤民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指出,鄧小平的南方談話,精闢地分析了國際國內形勢,“是在國際國內政治風波嚴峻考驗的重大歷史關頭,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理論和路線,深刻回答長期束縛人們思想的許多重大認識問題,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推進到新階段的又一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宣言書”,[2]成為當代中國思想解放的又一個裡程碑,並直接為中共十四大作了思想、理論、政治和組織準備。
中共十四大以鄧小平南方談話為指導,闡明了確定經濟體制改革模式對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要意義,並基於改革開放以來對計劃和市場關繫的認識,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3]同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相適應,十四大報告強調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制定與完善保障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保障依法獨立審判和檢察,提高政法人員素質增強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要求。[4]
如果說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是鄧小平法制思想產生的邏輯起點,那麼到鄧小平南方談話和中共十四大提出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並深刻闡述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法制建設的迫切要求,則標志著經過改革開放十四年的實踐檢驗,伴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對法制的認識不斷深化,鄧小平法制思想已成為一個比較完整的科學理論體繫。
鄧小平南方談話中直接涉及法治建設的內容不多,隻是在講到要堅持兩手抓時,談到“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5]盡管如此,鄧小平南方談話發表後,對其當代中國法治國家建設也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這主要表現在其為法學界提供了思想理論武器,使法學界進一步解放了思想。
法學界認識到,在法學研究中,也要打破姓“資”姓“社”的束縛,以“三個有利於”作為評價法學研究是非得失的標準。法律制度、法治道路、法治模式等法律現像是千差萬別的,不能隻用姓“社”還是姓“資”來概括一切。在法學理論中,也不都是非“社”即“資”,要大膽地吸收與借鋻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在法學研究中,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要劃清學術行為、學術爭鳴與政治上大是大非的界限。要正確看待本本與實踐問題,法學研究者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探討中國法治國家建設實踐中提出的大量理論與實踐問題。[6]
這些認識,使法學界擺脫了思想束縛,思想更加解放,在法學研究中敢於大膽探索、借鋻和創新,促進了我國法學理論研究的繁榮,推動了我國法治國家建設實踐的發展。法學理論研究成果豐碩,為法治國家建設提供了理論支撐和引領。法學研究擔當了法治啟蒙的重任,對人權、權利、權力、正義、自由、法治、程序、法的理念、精神、價值、法的現代化等基本問題的研究,突破了某些理論禁區;法學界翻譯了大量西方古典的和現代的法學名著,一些當代外國法學新思潮、新派別被介紹國內,打開了法理學和部門法學的視野。[7]在實踐層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繫已經形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由法學家討論的學術問題到被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接受和認可,到後來被寫入中共十五大報告並通過修改憲法上升為憲法原則,成為治國的基本方略,這一歷史性跨越使中國的法治之路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8]
[1] 參見《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383頁。
[2] 《江澤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頁。
[3] 《江澤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26頁。
[4] 參見《江澤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頁。
[5] 《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頁。
[6] 參見《法學界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載《中國法學》,1992年第3期。
[7] 參見郭道暉: 《法理學的定位與使命》,《上海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6期。
[8] 參見蔣傳光:《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中國化及其在當代中國的新發展》,《上海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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