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是以“法理”為中心主題和研究對像的各種科學活動及其認識成果的總稱。在學科意義上,法理學是法學的基礎理論、一般理論、方法論和意識形態。作為現代法學教育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法理學是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本教材是教育部統一策劃並組織編寫的“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之一,2002年榮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2003年吉林大學“法理學”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首批精品課程,同年本教材入選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百門精品課程教材建設計劃”,2007年被教育部確定為“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本教材從法理學的學術定位和學科定位出發,簡明地敘述了法學的歷史、法學學科體繫和法學教育;通過對法(法律)、權利、義務、法律體繫、法律要素、法律行為、法律關繫、法律責任等法理學基本概念特別是權利和義務這對中心概念的分析揭示了法的本體及其邏輯;對法的起源和演進、法的制定與實施、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