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 T 1. 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協會提出。本文件由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協會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電氣泰雷茲交通自動化繫統有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卡斯柯信號有限公司、中鐵檢驗認證(深圳)有限公司、浙江眾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佛山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比亞迪通信信號有限公司、上海富欣智能交通控制有限公司、數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安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現代智能繫統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廣電運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本次為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