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定、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2008〕105號)的要求,規範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靠前標準,並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規範。
本規範共分8章和1個附錄。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導管、線槽敷設,配線,封閉插接式母線敷設,封閉插接式照明母線敷設,工程交接驗收等。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識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浙江省工業設備安裝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