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範是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定、修訂計劃(靠前批)〉的通知》(建標〔2007〕125號)的要求,由中國灌溉排水發展中心、甘肅省水利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吸取了靠前外很新科研成果,針對存在的問題以及生產中提出的新要求,重點開展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農村供水定額、雨水集蓄繫統規模的確定和集蓄雨水的水質管理等專題研究。同時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設計、科研、生產廠家、管理等部門及專家和技術人員的意見,很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9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基本規定、規劃、工程規模和工程布置、設計、施工與設備安裝、工程驗收、工程管理等。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水利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中國灌溉排水發展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