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稅種篇
●部分增值稅
●1.營改增以後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2.營改增後,個人轉讓住房是否有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3.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如何抵扣?
●4.教育服務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稅?
●5.一般納稅人銷售白酒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從事餐飲服務的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民自產農產品,是否可以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
●7.因交通意外損毀的貨物是否需要做進項稅轉出?
●8.營改增後,父母將住房贈與兒子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9.餐飲業一般納稅人提供餐飲服務的同時銷售酒水應按多少稅率征收增值稅?
●10.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不動產,收到預收款後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增值稅?
●11.企業成為一般納稅人前取得的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
●12.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司機實際收取的管理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按照什麼稅目繳納?
●13.全面營改增後,個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代?
●14.企業轉讓營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否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式計算繳納增值稅?
●15.企業將銷售額和額分別開在不同的發票上,在計算銷售額時,是否可以扣減額?
●16.無息借款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17.營改增後,旅行社提供旅遊服務,其中機票款是否可以在計算銷售額時扣除?
●18.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繳納的社保是否可以差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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