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一書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點研究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學”的第六部著作。 家事法的內容主要分為三部分:
靠前部分是親屬身份法。親屬身份關繫是親屬法的基本內容。將親屬法簡單命名為“婚姻法”,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因為婚姻關繫無法概括全部親屬關繫。親屬關繫接近圍繞身份權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而存在,與物權、債權等財產關繫一樣都是民事流轉關繫,隻不過是特殊的民事流轉關繫而已。親屬法與人格權法、物權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一樣,都是以民事權利為中心的權利法,並因此而使民法分則各部分的內容相互協調一致。
第二部分是親屬生前財產法。由於親屬死後財產法是繼承法,親屬生前財產法沒有必要那麼復雜,就叫做親屬財產法好了。財產是家庭生活的基礎。親屬在家庭同生活,沒有財產作為基礎,就無法生存,更無法和諧發展。
第三部分,是親屬死後財產法,也就是繼承法。當特定的親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