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賀海仁著的《小康社會的權利理論》集中討論了實踐中的權利即權利救濟問題。通過對冤假錯案中權利救濟的實現過程與途徑的分析,通過對受害人權利救濟的理論溯源與追究,通過對我國發布的人權白皮書的分析,多方位展示了權利理論的淵源與哲學基礎。作者指出,人權的主體性原則反對原子式的個人主義思潮,反對各種形式的私力救濟行動(如私刑、復仇等),提倡具有商談精神的自力救濟(如調解、和談等)。人權的真正精神是要建構具有“兄弟般精神”的新熟人社會和世界。這些分析,對深化權利理論,促進我們正在進行的權利實踐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序 本書記錄了自1991年以來我對權利問題的思考,雖然各篇的成文時間不同,討論的主題也未經過刻意設計,一旦結集成書卻發現它們大多圍繞權利救濟這一主線展開,具備了理論所需要的體繫化特征,這增添了我出版本書的勇氣。改革開放38年來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其中人權和公民權利意識的崛起以及人權入憲確立的制度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從國家的視角看,1991年我國政府發布個人權白皮書之際,正是蘇聯、東歐國家巨變餘波未消的特殊時期,也是中國改革開放進入困境的特殊階段。面對國內外的普遍質疑,中國國家不僅未拋棄在計劃經濟時代遭到否定的人權概念,而且果斷地扛起了人權旗幟,在全世界樹立了負責任的國家形像,為進一步改革開放提供了彌足珍貴的目標選項。2004年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從拒斥人權概念到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中國國家人權觀,顯示了中國國家在認識、理解和履行國家人權義務上的發展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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