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寫論文?
對許多學生而言,盡管他們可能已寫了好幾年的作文,但寫作的原因卻簡直像是不解之謎。對另外一些學生而言,比如並未將寫作當成自己任務組成部分的理科生,或是來自對知識有不同理念、對老師的角色有不同認識的其他文化的學生,寫作的原因也許就更令他們費解了。
因此,在本書開端便澄清這個問題會大有助益。理解了為什麼要做某事及其價值,我們在任務當中纔能更有信心,態度更為積極。可以說,寫作的原因有二:一為普遍的、哲學層面的原因,二為實際層面的原因。
普遍層面的原因
一切學術探索的核心都是發現真理,對我們的生命與我們所處的世界形成更好的理解。為達成此目標,我們必須互相交流觀點,最好的方式便是寫作。寫作是思維的形式之一,一種最難但最有效的形式。寫作讓我們向自己也向他人暴露我們的觀點中不相關或有漏洞的地方,顯示出什麼地方需要增加論據,什麼地方需要重新思考。在此過程中,我們離真理越來越近,理解也越來越完整。
寫作是思維的形式之一,一種最難但最有效的形式。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形式的寫作都是如此。可以看出,這樣的寫作要求我們的思想呈開放狀態,這樣纔能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論點,並發現什麼地方需要完善提高。換句話說,這是一種論述,而非辯論。辯論的目標是獲勝,為此目標我們可以無所不用其極,比如誇大自己的論點、無有力證據卻要力爭,甚至隱藏易於擊破之處。辯論者猶如巧舌如簧的推銷員,唯一的目的就是說服對方買自己的產品,為此目的,邏輯、平衡、論據如有妨礙,都可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