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金沙江中遊河段水電規劃報告》依據的是1990年修訂、經國務院(國發[1990]56號)文件批準的《長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簡要報告》。而隨著《長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簡要報告》確定的"近期水平年"主要任務基本完成,以及關於流域的各方面資料不斷積累和人們的認識水平逐步提高,長江委已於2005年開始了《長江流域綜合規劃》的前期準備和基礎研究工作,並已經於2009年完成《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報告》。
而《金沙江干流綜合規劃》的出爐也是在《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報告》之前。
由此,人們看到了金沙江開發的怪異程序:中遊水電規劃報告通過審査、具體項目開工建設一干流綜合規劃出臺一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報告出爐。也就是說,長江全流域的綜合規劃總是走在水電規劃之等